12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险广东省分公司、阳光财险山东省分公司、阳光财险梅州中心支公司、阳光财险韶关中心支公司、阳光财险德州中心支公司、阳光财险日照中心支公司,以及靳守林(时任阳光财险总裁助理兼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总经理)、沈骑龙(时任阳光财险车险部总经理助理)、肖广森(时任阳光财险理赔服务部总经理助理)、李钦(时任阳光财险广东省分公司总经理)、段卫平(时任阳光财险山东省分公司总经理)、张新平(时任阳光财险梅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庞强旭(时任阳光财险韶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王伟(时任阳光财险德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王锋(时任阳光财险日照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阳光财险及其多家分公司、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518万!涉理赔操作不符合准备金基础数据有关规定等

  一、教练车车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

阳光财险及其多家分公司、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518万!涉理赔操作不符合准备金基础数据有关规定等

  二、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

阳光财险及其多家分公司、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518万!涉理赔操作不符合准备金基础数据有关规定等

  三、业务及管理费列支与实际用途不一致

  四、理赔操作不符合准备金基础数据有关规定

  其中,对阳光财险罚款130万元;对阳光财险广东省分公司罚款50万元;对阳光财险山东省分公司罚款50万元;对阳光财险梅州中心支公司罚款50万元;对阳光财险韶关中心支公司罚款50万元;对阳光财险德州中心支公司罚款50万元;对阳光财险日照中心支公司罚款50万元;对靳守林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沈骑龙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肖广森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李钦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段卫平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张新平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庞强旭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王伟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王锋警告并罚款10万元,合计被罚款5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