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滨海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天津滨海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家支行共计被罚120万元。
罚单显示:
因信贷资金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及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天津滨海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大厦支行被罚90万元;作为相关负责人,时任天津滨海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大厦支行客户经理的于喆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
因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天津滨海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街支行被罚30万元;作为相关负责人,时任天津滨海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街支行客户经理的曹贺麟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