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玺曜11公布李婉珊获委任为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天玺曜11(01010)发布公告,林伟基作为公司秘书、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下的授权代表,以及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的公司授权代表的职务已被终止,自2024年6月4日起生效。

天玺曜11公布李婉珊获委任为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林先生终止职务后,李婉珊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自2024年6月4日起接替林先生的职务。李女士并非公司雇员,但因公司聘用外聘服务供应商为公司秘书提供公司秘书服务而将获委任为公司的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李女士符合上市规则第3.28及8.17条规定的公司秘书资格要求。

天玺曜11公布李婉珊获委任为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