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延缓风险暴露以及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罚款160万元;
李夫林(时任兴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行长)对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延缓风险暴露、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
江育桥(时任兴业银行深圳皇岗支行行长)对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延缓风险暴露、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
8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延缓风险暴露以及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罚款160万元;
李夫林(时任兴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行长)对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延缓风险暴露、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
江育桥(时任兴业银行深圳皇岗支行行长)对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延缓风险暴露、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